各工会小组:
在学院领导的关心、支持下,“三·八”妇女节已成为我院女教职工很期盼的节日。经征求工会女工委员及部分女教职工意见,今年的庆祝“三.八”妇女节活动由各工会小组女工委员自行组织,利用周六、周日开展春游活动(在本市范围内),于3月份完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操作方式
活动费用按照200元/每人的标准发放至各工会小组,由各工会小组女工委员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开展活动;退休女教职工的活动归原工会小组负责(不能参加外出活动的,将活动费用发放到退休女工个人);对于活动期间上班、参加进修学习、休产假、哺乳假、怀孕或住院不宜参加外出活动的女工全额发放活动费用;其他原因不参加活动的活动费归本工会小组女工活动使用。
二、活动要求:各小组要认真组织,于2017年3月3日前将活动方案上交工会办公室。活动结束后,在核定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活动凭正式发票报销,并附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