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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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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先进工会小组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4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工会小组:

学院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,为学院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。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工会小组与广大会员的积极性,学院工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决定表彰2015年度先进工会小组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资格

各工会小组和在职工会会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。

二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1、先进工会小组拟表彰5个,由学院工会组织评委投票产生。

2、优秀工会工作者拟表彰5名,由学院工会组织投票产生。

3、工会活动积极分子45名。(名额分配见附表)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条件:

1、成员素质好。爱岗敬业,工作热情;全年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
2、桥梁纽带作用好。积极贯彻学校党、政、工的工作方针和决策;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,关心教职工生活,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。

3、任务完成好。每学期有工作计划、有活动、有总结。在教育、教学、教研等方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出色完成上级党、政、工安排的工作任务。

4、活动开展好。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、互帮活动、文体活动等;积极地参加学校党、政、工、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(二)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:

1、积极贯彻学校党、政、工的工作方针和决策;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,关心教职工生活,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。

2、认真履行工会干部的职责,热心工会工作。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、在公会中表现突出,在所承当的工会工作中起到组织和主导作用。

(三)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:

1、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大政方针,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;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,服务育人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团结同志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。

2、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,热心工会工作,能够为教职工说话、办事;积极支持、参与工会工作,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(四)、评选具体要求

1、评选的办法和程序: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由学院工会组织评委投票产生;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工会小组按评选条件组织评选。

2、评选结果上报时间:2016年3月9日前上报学院工会办公室。(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,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【swzyghwyh@126.com】)

3、表彰与奖励: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会小组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将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16年3月1日